/配偶工签/
当地时间9月27日,加拿大移民局发布配偶工签相关最新政策,对配偶工签的申请条件和限制给出了详细的说明,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配偶工签的漏洞。
1.引入“主要外籍人士”定义,加强配偶关系真实性审查
新政内容
新政中,移民局引入了“主要外籍人士”的定义,规定在配偶关系中,第一个获得学签或工签的外籍人士为“主要外籍人士”。
在评估配偶工签的资格时,“主要外籍人士”在配偶关系中为固定人员,不能更换,配偶工签持有者不可以作为“主要外籍人士”为配偶申请配偶工签。
另外,新政中也强调了将加强配偶关系真实性的审查。配偶工签申请人必须提供材料证明关系,如果签证官对配偶关系的真实性有顾虑,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文件或资料。
原有漏洞
根据原有的定义,配偶工签持有者可作为主申请人,另外为其配偶申请配偶工签。具体来说可以有两种情况:
漏洞1:留学生也可获得配偶工签
举例来说:若A为符合要求的留学生,其配偶B基于A的学签申请获得了配偶工签,此时A想要放弃学业全职工作。
按照原有的政策,A可以暂停学业,以B的配偶工签为基础,另外申请新的配偶工签,于是A和B都持有配偶工签。
按照现有政策,A作为“主要外籍人士”,不可以基于B的配偶工签获得新的配偶工签。
漏洞2:形成轮换配偶的情况,无限申请配偶工签
举例来说:若A为符合要求的留学生或技术工人,其配偶B基于A的学签或工签申请获得了配偶工签,此时B与A解除配偶关系,C为B的新配偶。
按照原有的政策,C可以以B的配偶工签为基础,另外申请新的配偶工签,于是B和C都持有配偶工签。甚至于C可以继续与B解除配偶关系,为新的配偶D申请配偶工签,形成轮换配偶,无限获得配偶工签的情况。
按照现有政策,C不可以以B的配偶工签为基础获得新的配偶工签。
2. 缩小留学生配偶工签的申请范围
新政中,移民局调整了对留学生配偶工签申请人的配偶,即主要外籍人士的要求。
原有要求为:在加拿大认可的专上院校学习的全日制学生,并持有有效学签
现有要求为:在加拿大认可的符合毕业工签要求的学校和课程学习的全日制学生,并持有有效学签
3. 详细说明各类配偶工签的申请条件
主要外籍人士为留学生:
- 持有有效学签
- 在加拿大认可的符合毕业工签要求的学校和课程学习
- 全日制学生
主要外籍人士为大西洋移民试点项目工签持有者:
- 持有有效大西洋移民试点项目工签
- 提交配偶工签申请后还可以在加拿大工作至少6个月
- 工作职位为NOC0、A、B、C类
- 现居住在加拿大,或计划开始工作后居住在加拿大
- 证明配偶关系真实性
主要外籍人士为魁省CSQ持有者:
- 持有有效CSQ指定雇主工签
- 提交配偶工签申请后还可以在加拿大工作至少6个月
- 根据加拿大-魁北克协议,持有CSQ
- 现居住在加拿大,或计划开始工作后居住在加拿大
- 证明配偶关系真实性
主要外籍人士为省提名项目被提名者:
- 持有有效工签
- 提交配偶工签申请后还可以在加拿大工作至少6个月
- 持有正式省提名信
- 现居住在加拿大,或计划开始工作后居住在加拿大
- 证明配偶关系真实性
主要外籍人士为桥梁工签持有者:
- 持有有效工签
- 提交配偶工签申请后还可以在加拿大工作至少6个月
- 工作职位类别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不同:
- 联邦技术移民:NOC0、A、B类
- 省提名:任何职位
- 联邦技工移民:NOCB类中技工类职位
- 加拿大经验类移民:NOC0、A、B类
- 保姆移民(2019.6月暂停的项目):NOC 0、A、B类符合要求的职位
- 农业试点移民:NOC0、A、B类
- 魁省技术移民:任何职位
- 现居住在加拿大
- 证明配偶关系真实性
主要外籍人士为其他开放工签持有者(如毕业工签持有者和工作假期工签持有者):
- 持有有效工签,或被允许无工签在加拿大工作(在获得毕业工签前就开始工作)
- 提交配偶工签申请还可以在加拿大工作至少6个月
- 在获得配偶工签前都要在NOC0、A、B类岗位工作
- 现居住在加拿大
- 证明配偶关系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