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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4月26日,加拿大移民局更新了eTA相关信息,宣布美国永久居民即日起飞往加拿大不再需要申请电子旅行证(eTA)。
在此之前的要求如下:
- 如果持有美国绿卡,自己开车、或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船(包括游轮)进入加拿大,不需要办理额外的手续、不需要 eTA,只需随身携带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即绿卡)。
- 如果是乘飞机抵达加拿大,不管是过来玩、还是过境转机,即使持有美国绿卡,也需要 eTA(电子旅行证);但不需要申请签证。若没有办理 eTA,航空公司一般不会允许登机;同时需出示绿卡和护照。
但是,现在无论是使用哪种交通工具前往加拿大,美国绿卡持有者都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但是必须携带护照以及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以下是可以证明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携带其一即可:
- 有效的永久居民卡(绿卡)(I-551表)
- 带有未过期的I-551临时印章的外国护照(也被称为ADIT印章)
- 外国护照上贴有经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签注的机读移民签证,且带有临时I-551印刷标记,并盖上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入境章(印刷标记为“Upon endorsement serves as temporary I-551 evidencing permanent residence for 1 year”)
- 过期的永久居民卡(I-551表)与I-797表(Notice of Action),用于申请I-751表(申请取消居留条件)或I-829表(投资者申请取消永久居民身份的条件)
- 过期的永久居民卡(I-551表)和I-797表(Notice of Action),用于申请I-90表(更换永久居民卡)
- 有效的再入境许可(I-327表)
- 带有未过期的I-551临时印章(ADIT印章)和护照式照片的I-9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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