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成功案例/
近期,枫路咨询喜讯频频!就在昨天,我们又收到了我们的难民客户顺利通过的书面通知,我们根据客人情况反复斟酌,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和证据,顺利帮助客户成功拿到加拿大身份!
难民客户成功案例
N女士,申请庇护
我们根据客人情况反复斟酌,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和证据,顺利帮助客户成功拿到加拿大身份!
恭喜N女士!
加拿大难民和庇护体系
介绍
加拿大的难民和庇护体系主要的依据是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IRPA,还有联合国难民公约。现行的移民和难民法是2002年修改并颁布实施的。这部法律始于1869年的加拿大移民法,经历修改,经历了中间1946年的加拿大公民身份法令,1976年的加拿大国际法以及入境法令,直至如今的IRPA-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
加拿大还是联合国难民署1951年难民大会的缔约国,联合国难民大会协议作为重要缔约成果,一直也是加拿大践行国际难民政策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难民和需要保护的人(庇护)的定义
难民是那些因为害怕迫害而逃离自己国家的人。他们不能回家,他们见过或经历过许多令人害怕恐惧的事件。
难民不同于移民。移民是选择在另一个国家永久定居的人,而难民被被迫逃离祖国家园的人。但是难民也可以选择永久居住在某个国家并成为该国的公民。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IRPA对难民和庇护的定义是这样的:
难民是指由于种族、宗教、国籍、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等原因而有充分理由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并满足下面条件:
- (a) 在其国籍国之外,不能或因这种恐惧而不愿利用这些国家的保护; 或
- (b) 没有国籍,在以前的经常居所国以外,不能或因害怕而不愿返回该国。
- 需要庇护的人是指在加拿大境内的人,如果他们被遣送到自己的国籍国,他们个人就会受到影响
- (a) 在《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所指的范围内,如果有充分理由相信存在酷刑的危险; 或
- (b) 有生命危险或有遭受残忍和不寻常待遇或惩罚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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